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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学生“表现”由学生写 学校不再说短长

时间:2016-05-26 15:03来源:网络整理 作者:采集侠 点击:
高中学生“表现”由学生写 学校不再说短长

高考改革后,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考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。昨日,省教育厅****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并进行了解答。

据悉,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为思想品德、学业水平、身心健康、艺术素养、社会实践五个方面,各有考察重点。重在考察学生五个方面的行为表现,以此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,尤其是学生在有关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
本办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的最大特点是:学生负责自身行为表现的客观写实记录,学校负责对学生记录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,招生院校负责对学生进行评价并将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。与之前的评价比较,本办法取消了学生自评、同学互评、教师评价等主观性评价方式,只在毕业学期由班主任对学生的个性特点简要给出评语,除此之外,学校、教师不再对学生给予主观性评价。本办法给出了“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要点”,明确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基本的、必要的共性考察重点内容,同时为各地、各高中学校凸显办学特色和自主创新留足空间。并针对各记录要点设计了相关的记录表格,明确了学生参加各种类型活动需要记录的具体内容及要求。

要求“写实记录”必须由学生自己填写,对拟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,学生要签字确认。每学期末,学校要对学生遴选出来、拟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证明材料进行不少于10日的公示。

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完善“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”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质量,新的网络管理平台将于2016年秋季全面运行。(记者朱敏)

(责任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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